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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十八岁时遇到她生命中的男人,两个。他们俩自小一起玩,长大一起上医学院,三年级时,他们同一次回眸,看见酒吧门口的女孩,他们的师妹。三人形成奇特铁三角,一开始是黏腻的友谊,接下来,男人同时爱上女孩,被动的她也爱上性情迥异的两位,他们一方面啮噬隐疼,一面轮次占据与女孩的独处时间,甚至肉体关系。旁人眼中的异端,他们三个小心翼翼维护,有一天终于坍塌,叫罗曼的男生远赴亚洲实习,返来后,毅然再度出发,留下弗洛伦丝与丹尼,顺理成章越靠越近,终于结婚。淡出的岁月,罗曼成了夫妻禁忌的话题,而他也音书杳渺,直至十八年后的夏天,罗曼中转巴黎,路遇共同熟人皮埃尔,后者正是丹尼潜在的合伙人,大家共聚皮埃尔家的豪宅,生意与叙旧并行,会擦碰出多么剧烈的火花呢?
这是小说《夜宴》(Une Soirée)的起点。这个起点很诱人,勾起我极大的好奇。三角关联,一女二男,在法文电影里是一个常常提起也相对稳衡的话题。以我有限的经验,处置长别离后再相逢,给一个清晰前程的布局不多,要不然是祖与占(Jule et Jim)式忧伤决绝(这本书里专门有一段写三人一道看此片,出影院时还有说笑,顿住,就悲从中来,再也无法漠视影外他们三人的问题),或者像凯撒与罗莎莉(César et Rosalie)、《爱情种种》(Love,etc)那样模糊煞尾,留一瞬相爱(amour)升华至友爱(amitié)的假象。统归不肯正面作答,提供细水长流的可能。《夜宴》的切入点在浓情转安的多年以后,正是诸路影家回避的尴尬,可以说是很有挑战性的。
作者安妮.杜蓓雷(Anny duperey)下笔细柔,好像风依运河,一掠一掠推开波纹,转弯都缓缓。因此当“老友喝茶来坐坐”那种余韵安可并没出现时,我着实还是吃了一惊。罗曼在异乡组建了临时家庭,诞下子嗣,可他仍然缺乏归属感,说放下也无妨放下。弗洛伦丝照旧悬在心口,是他以为的妻子(une épouse, MA FEMME)。他热烈示爱,如果说当年他与丹尼是轮替与弗洛伦丝交往,那么空隔这么久,总归轮到他来赢回她。可是当“选择”(choix)一词从罗曼嘴里脱口而出,已然动摇的弗洛伦丝突然爆发了,她撵走罗曼,也无法直面自己的丈夫,以至离家出走。再到丹尼妒火中烧满世界寻妻,与罗曼对冲到剖心推腹,与弗洛伦丝离婚,三人再度牵起三角,只不过这次不是抱紧,而是远远关怀。一割舍就五年,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骤变,最后托赖第三者罗曼的努力,丹尼夫妇才修补破镜。又到了夏夜月明,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他们回归淡宁原点,而事实上,他们早已走出很远。
这里出现的“选择”是个关键点,绞紧人物的心结,多年不解。实际上当然不止“谁配爱她,她更爱谁”这样简单,更在于一开始的复杂,招致局中人没有一个能做回真正的自己。他们替别人选,好像罗曼,放逐天涯,埋葬爱情,因为他以为对弗洛伦丝比较喜欢丹尼,他受不了弃离,于是干脆自己先抽身;又或者丹尼与弗洛伦丝,被动接受罗曼的规划,即使两人真的更相爱,也是非自愿相守了。
事业亦然。小说紧绷的一部分,正值那晚宴聚,老情人叙旧时,丹尼被皮埃尔拽走共商问市长拉赞助的大计,后者极力说服丹尼放掉外科生涯,投入圈快钱的高档美容院。这个时候的丹尼,一只脚已经踏过界,少小时热血腾腾的抱负消磨殆尽,他开始考虑舒适宽松的工作间,昂贵仪器,优渥假期。儿科医生弗洛伦丝,同样志向难伸,与丈夫更绝口不谈,二人在尊重对方的掩护下,与生活漠然妥协。貌似独独罗曼医行天下,在无数原生态现场救死扶伤。可是他也反省,“是否过度工作就不会阻止我们真正地感情投入,是否不会导致我们情感上摇摆不定,或至少,有摇摆不定的端倪”(si le fait de travailler autant ne nous a pas empêchés de nous investir véritablement dans l'amour, ne nous a pas rendus sentimentalement un peu infirmes. Ou l'infirmité était au départ...),换言之,工作钳制感情,不让感情之痛外渗过多,那么目的岂止不单一,简直是障眼逃亡,远在他乡眼不见,还须巩固心防,自我麻醉。
弗洛伦丝关于医学院,也有一段类似感慨,当日学业紧张,于是他们不得不压真空感情,久而久之,发育不良,好比披着成人外衣的少年,一直不曾长大,无法坦诚真心,不愿面对纠结的难题。而一夜大爆炸后,每个人都意识到,他们的感情领悟有待长足提拔,更紧要是要回答“这是我本来想要的生活吗?我的真正价值在哪里?” 于是破坏离析,实际上也为延缓多年置之不理的舔合内伤、返璞真我的漫长顺疗开了一个机会。人总是要逼迫到极限,比如短短夜话,才肯发奋一击,转变自己吧,甚至包括风平浪静的情感表象。
小说的心理剖解非常细,好像显微镜下的活样,每一翕动都清晰若辨。拉锯尤其精彩的,当属前面提到的夜宴,丹尼忙着经营他以为的未来,另一面保持他特别的自尊,不在妻子与罗曼眼前失态,明知危险,仍交给他们足够的谈心空间。两端虚妄尽数坍倒,伪事业繁荣并非他真正想要的,他漠然克己,却无法不承认对妻子的爱,也挽不住她的心,这是多么常态下的徒劳,多么逼真的人生素描。人们之间,相爱而自保,吵架都不肯出示心意,必须旁人穿连,也像足家庭里的暗流。
不过故事往后走,就有点拖沓,或许人物心理着墨过甚,漏出了一些本可以先埋的伏笔,小说丧失了悬念,多少寡味些。我一点不了解安妮.杜蓓雷,看完书后翻维基,才意识到曾见过这位演员兼作家的表演,在我撞过两次的电影同伙(Les Compêres)中,那也是个三角故事,不过太嬉笑,我对美丽的女主角毫无印象了。读《夜宴》,之于我,算是圆了在阿维尼翁时的一场邂逅,不赖的开始,自然没有不完结的道理。铁三角爱情争夺,演化为爱情之外的人生态度,也可谓一种不离谱的解铃方法。

可参考我和安妮.杜蓓雷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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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想等结束手头初译稿,再利用检校时间,同步读《余光中谈翻译》一书,但前些日子,不知怎地拿了起来,拿起来就放不下。我自己停停走走好几个月,文气时断时衔,不少当初以为确凿的译法,现在读着一塌糊涂,昨晚挑一个章节出来,果然还得大力删改。余教授提及“的的不休”、“当当不已”、“被动滥用”、“句法僵化”,不时为我敲警钟,通融流畅的中文,自然比死硬忠实原文,求字不求词、谋词不谋篇重要得多。我几乎没接触谈过翻译理论的书,唯一一本,好像是中学时候读《翻译的技巧》(钱歌川 著)。那是学英文的海绵阶段,好奇心炽,甘苦如饴,每天搬《牛津字典》与语法书,虽然并非全然“哑巴英语”,师业重心,始终在文法。至于听说,读写,是等到念大学后自己锻炼了。反复文法训练的功效,似乎只限于快速打理词句逻辑,余教授所谓“和文学花园的看门狗搞好关系”罢了,加之我气力足一些后,愈发看重原汁原味、做近距离读者(而我一向认为,哪怕读速不及中文,这也是值得提倡的读书方法),久而久之,后置定状,同位补足,句中插入,的的地地,也默化了我自己的中文,乃至我需要透过翻译,另眼检视,掂估弥补,这实在不算出乎意料。
于是余教授这本书,最教诲我的,倒集中在中文读写,或者说,读什么样的中文,怎么写中文,而非仅仅几个译文机巧。他的大多篇幅,皆涉及中文白话史、与之并行的西化而不消化以及如何消化。说到底,就是要保持中文的生态。“措词简洁、语法对称、句式灵活、声调铿锵” ,斩截半吊子西化而至冗肿虚缀,积极汲取中文(包括古文)生态原味。余教授自己的论文演讲,实为良态中文示范,泛览雄辩滔滔,细处肌理严明,论证对仗工整,词章健雅,音声和美,气韵环回。让我不禁想起十几岁时读他的散文时那种惊艳。
《莲恋莲》、《听听那冷雨》、《催魂铃》、《记忆像铁轨一样长》、《沙田七友记》等等篇目,我十几岁时大概颇读过几遍,至今仍记得某些平仄与整句间动情点,有一次讨论出行,说及丹佛,心上居然首先凛过雪冽的风、稠密思乡;呼啸情绪,完全可以回溯十几年,照应初读余光中时的撼慨。我对他的诗作,倒没有太深印象,这可能是我对白话诗一贯淡漠的缘故吧,那一曲被人憋嗓子挤出来的《乡愁》,第一次的确动衷,隔久了就寒潭鹤影了。我倒总记得他念苏轼、寻李白,这叫跨时空投契,心有灵犀,又或者,文化接力。
或毋宁说,中文的接力。我记得曾和鬼子聊汉语特质,我说没有你们的复杂,表达时态,我们用副词、状语就够了,不必借助助动词+分词嵌套,直抒原形即可;部分名词有性别,却不像你们的那么泛滥,名动形无一不变(法德尤甚,德语根据主宾补人称,连修饰成分都不放过,真是精确到了家)。余教授在《谈翻译》里解释得更详尽,他译诗,诗句高度凝练,凸显的对比也更强烈。他指出中文诗歌的主语常常秘而不宣,像“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这种根据平仄而倒装移位的情况笔笔皆是,更勿论罕冠词、以实数泛言多寡,是以人称可以调剂,虚实无妨偷换,气氛敛散自如,招待读者,就有特殊的亲切感,三千年前无邪之歌,如今读起,依然叫人入境生情。转向英文,必得坐实,逐词理清,以致原诣损减,例如《史记》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一连串动作十字而已,明畅的英文典范可能是“...He shot an arrow at the rock and hit it with such force that the tip of the arrow embedded itself in the rock. Later, when he discovered that it was a rock...”,这就约束得多,也不复简脆声腔所携裹的风雷。《庐山面目纵横看》一文里引证了诸多优劣英译,好的尚且受制于两种文法的错位,残次品简直是读都没读通。
英译作品,并不因其“天生严谨”,就百分百恰宜。海明威就曾诟病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英译,我自己读本雅明的英译,也并非没有一点抱怨,指代不明含义混沌的句段--我相信那不是原作精神--还是时隐时现的。而阅读的一部分时间花在究文法劈词句,要不然就是我英文太差,又或者它本来阻滞。欧系语文,互为渗透良久,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欲窥探一些我不了解的语言文学,比如意大利西班牙,很自然的捷径,即是找它们的紧邻,比如法语,而北欧、德国,在英语里沉积厚重。我无妨预设,那种起承转合的措辞难度不会非常大。在此基础上,依然误漏不断,可以推想,中西匀手时可能的难度。
余教授分析的中文特点,五四时期被拿来做话柄反证,推助白话文,而今天回看,这些其实也恰是中文的弹性、优势。干净简洁,音韵和环,抑扬铿锵,见字如画,如果不是这样的文字传承,真的很难想象中国何以占据高势能文化那么久,何以自诩为“中”。反向由英至中,余教授颇引了几位新文化健将译例文例,证明当时幼弱白话文尊奉西文后,病案重重。而彼时精英,实际上中文底蕴极深,所以再怎么试验,他们留下的作品也不乏锦绣文章。延及今日,后学文言成分锐减,读书人没有学习中文原貌的习惯(我是很少见谁去读中文诗章的,倒颇不乏把翻译书籍奉为圭臬的)和环境,一任中文顺承西语生态,日渐繁复拗口。余教授给了不少赘句冗词,正像董桥在《浏览这样的中英文》里抓虫,余先生成文大多在70年代,董桥的晚一些,可见此风长盛不灭。
就译事而言,余教授赞同鲁迅所说“白话不足,则济之以文言”,换言之,并非复辟文言,也非推崇它,而是因时就势或文或白,检修和丰富中文的句法。不幸的是,不少人“文言文读得太少,中文底子脆薄,写起白话文来,逢到笔下周转不灵、山穷水尽之际,胸中哪有文言的词汇和句法可以乞援?倒是英文读过几年,翻译看过多本,于是西化的词汇和句法,或以‘折合’,或以‘现金’的姿态,一齐奔赴腕底来了。” 这样非中非西、弃简复烦、句式老套的夹生译文,每个读译作的读者都或有遭遇。说到底,翻译的问题,实为中文的问题。余教授教翻译数十载,改裁学生卷宗时,往往也不是英文讹读,而在中文欠佳。试看梁实秋、鲁迅、胡适、徐志摩、或是余教授赞誉的钱钟书,又或者董桥,哪位译者不同样堪称中文大家?摊开一本钱钟书,迎面拂来英法德意,可你看他的中文,是何等老辣娴圆?中西固然天堑,中国的译者也固然不乏精通西文之人,倘若匀一刻功夫,多读几句汉语,可能译文质量也会更上层楼吧。
余教授对文学批评的标杆立得更高。他指出,一个够资格的批评家,必须“精通(至少一种)外文”,惟其如此,他方才获取直接知识。“如果一个批评家要从中译去认识莎士比亚,或从日文论述去研究里尔克,那将是徒劳”。其次,“他必须精通该国的文学史,学有所专”。最后,“他必须是个相当出色的散文家”,“散文应别具一种风格,而不得仅为表达思想之工具”。这又提到中文格局了,且为重中之重。读者无法以此横准每位批评家,但劝勉也罢,自励也好,引介西文,诉诸汉语的人都应当权衡中西砝码,注重中文营养。
当然我也并不认为余教授的所有观点都毫无瑕渍。比如他对比中西诗歌,谈及法文,说“因为语言本身的重音并不明显,所注重的却是每行要有一定数量的音节,例如古法文诗的“亚历山大体”......事实上法文重音不像英文一样以前飘号标注,在不做重读标识的情况下,不是没重音,而是缺省在尾音上,这是为什么法语听起来特别婉转清扬了。我不懂诗歌体例,但读法上,古今总有联系吧。再一点,是这本书的装帧,我都不晓得明明很晓白谈文艺,主题之下,为什么注了两行“法律文本翻译的原则、策略和方法/操作性很强的法律文本类型模式和翻译模式”,简直离题万里,也绝配得上“西而不化”的中文了。我每次合上书,总不免发一回怔,不晓得封面设计的人想什么。
读这本论文小集,我觉得求证之余,更有中文欣赏之得。余教授在《外文系这一行》写道,“一位成功的讲师应该是一个巫师,念念有词,在神人之间沟通两个世界,春秋佳日,寂寂无风的上午,面对台下那些年轻的脸庞,娓娓施术,召来济慈羞怯低回的灵魂,附在自己的也是他们的身上。” 这所有篇目,正仿佛穿梭时间,撷摘文曲,展露中文姿态,召回人们心中流失的元神。没有什么文化纽带比文字更为苍弱,也更为磅礴了,一个诗人、学者、翻译家一生颠沛,却握紧了文字纽带,坐变古今,一身眷眷绵绵的爱。所谓“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我可以肯定,在西文或汉语教育中,余教授一定反复重申过西为中用,中文生态的意义,我也能感受到这份语重心长背后的使命感。
无须立法,也不必鼓吹什么防卫、洁化,翻译也罢,不译也罢,作为中国人,读好中文,写好中文,这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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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不少简.奥斯丁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迄今为止最喜欢的,是1995年的双黄蛋,BBC版电视剧《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和哥伦比亚出品、琳赛.朵伦(Linsay Doran)制片、李安(Ang Lee)执导、爱玛.汤普森(Emma Thompson)编剧并领衔主演的《理智与情感》(Sense and Sensibility)。背后的两部小说,或许是简小姐最脍炙人口的名篇,P&P/S&S,单单名字,就有种音律对仗美,然而事实上两者大相径庭,《傲慢》抽象情感冲突,而《理智》则侧重性格上的匀充,两者的感情苦痛都不少,《傲慢》有幅硬碰硬的框子,《理智》则更像从高位蜿蜒而泻的河流,换言之,因角色互补而平畅一些。
当日《理智与情感》获奖无数,我以为很有份量的,除了柏林金熊、金球、英国影视艺术大奖等等,就是涵盖奥斯卡的好几种对编剧的首肯。这个故事为什么拍得那么喜忧掺半,令你笑里带泪,为什么那么富于节奏,对原著贴得那么紧,好似简小姐口授真传?这是我一直很好奇的疑问,也是我为什么买回爱玛.汤普森所著《理智与情感之剧本与日记》(The Sense and Sensiblity Screenplay & Diaries)的缘故。
读完书,我发现我每隔两页就折一下,打动我的地方太多了,我却还是摸不透它的成功之谜--撬开编剧的脑黑匣,除非她自己坦白,怕的确很难。不过,我反而有点释然,因为透过各位参与者之笔,我知道爱玛.汤普森自九岁起,就是简小姐的读者,不免连叹“难怪”。她应承另一位简迷琳赛.朵伦写剧本,一写五年,每拍完一部戏,便利用空档,补缀续笔。仅1995年初,主创开会到四月开机,这期间又出了半沓版本,开机了还改,直至杀青。针脚绵密,缝缝补补,十分类似简小姐本人创作长程。在那紧张的三个月里,爱玛的睡前读物,也不外乎剧本与简小姐的书信集。我固然不了了写艺奥妙,但至少体会得到经年累月用心揣摩、煲温孵护的心情,这份爱意心意不止在她,每个主创身上都不缺。可以说,这部电影与脚本,绝非三月摄程而已,而是一次酝酿长久的集体圆梦,是真正意义上bringing Jane Austen's Novel to Film。
剧本的雏样,现在是看不到了。但爱玛.汤普森在《日记》之序幕部分,提及了一些删削情节,比如电影一开始如果要交代达什伍德先生的死因,就可能得上一次危险的狩猎活动,须得至少二十来号男壮丁策马挥鞭。又或者含蓄一点,由母狸和她的凌乱空穴来表现,爱玛甚至建议邀请《行星地球》大牛大卫.艾登伯鲁(David Attenborough)助阵,“他很可能颇熟识几只狐狸,能劝它们帮帮忙,”(who probably knows a few foxes well enough to ask a favour)。更惊悚些,还可以让浑身血淋淋的达什伍德先生瘫倒在节庆厨房里,周围铺满生肉骨节。这些议点,如今看来,自然有失累赘,有点狗血,是后续跟风作品的普遍硬伤,好在它们并未入镜,电影不加过渡,干脆切至达什伍德先生病榻上。这倒要感谢制片方了,他们真正左手敲计算器,右手掐时间,李安也加入预算剪刀军,毫不容情,一分一厘成本抵回馈,纯好莱坞商人作风。这段我读得咋舌,看久了后头一周七日不停轴拍摄,方才习惯一点。可见成本节制也未必是坏事,大把铺张反有可能催生欠谨慎设计继而冗重。
读现行“洁本”,偶尔温习电影片段,我觉得非常享受。爱玛的文笔净省而入髓,场次调度错落而匀整。她常常一个字就抓中人物要害,像约翰.达什伍德在父亲床前,听说诺兰宅邸属于他时,“他看来仿佛在真挚忧伤和大喜过望之间举棋不定”(he looks torn between genuine distress and unexpected delight),这单字“torn”,立即双重表情,撕扯难定,很可帮演员找位。再以爱德华一角为例,爱玛透露,是专为休.格兰特(Hugh Grant)写的,事实上也由他演,句段间对他的形容,可谓神似,比如他甫出场那段马厩说,玛丽安语气不善(dangerously):“费勒斯先生,你还喜欢你房间外的风景吗?”,他则小心翼翼字斟句酌(... Edward replies with careful consideration):“很喜欢。达什伍德夫人,您家的马厩外观美,保养好。”(Very much. Your stables are very handsome and beautifully kept, Mrs Dashwood)。这第一面的“careful consideration”,直接呼应了爱玛对格兰特演技的赞扬:“他塑造的爱德华犹豫不安,几乎像个磕巴子”(He's made Edward rather troubled and halting, almost a stammerer.) 。又如爱德华急巴巴见埃莉诺,不想和露西.斯蒂尔撞头,满腔抱歉硬生生压回去,爱玛只一句“he all but blenches"就活化了那个尴尬现场。
原书情节逐章演移,整版块推进,爱玛利用了电影拼接的优势,化整为零,好比约翰.达什伍德夫妇商讨如何兑现父亲遗托,原来耗掉一章节,电影里被她割成几场,间隙插入诺兰遗孀们的低压生活。一边是把补贴这种事挪至驿路,三言两语就由三千镑砍到一毛不拔“甚至她们还可能倒贴我们”,一边哭着找房、哀怨如诉弹钢琴、遣散仆佣。越对照越残忍,甚或比原著更近奥斯丁洞察世情的一面。我是这次读剧本,方才意识到参差画面的用心(虽然最后实践上并未完全采用)。我以前特别喜欢埃莉诺与爱德华感情渐长的某个瞬间,达什伍德太太但笑不语,楼上的范妮则青冷一张脸。镜头拉高,每幅定格一次强对比,这种层次是严格依循爱玛的剧本的,而她的遣词又很有趣,形容范妮的皱脸仿佛一颗梅干(with a face like a prune)。

在日记里,爱玛多次讨论情节与人物,俨然日思夜念,灵魂深处都响应他们的呼吸。好像她以为最难受的一出是埃莉诺转告爱德华,布兰登上校给他谋了一份差,他尽可自由与露西结婚。排此段时,爱玛一想到“如此无可挽回地失去一个人”(crying at the thought of losing someone so irrevocably),而两人之间涌动着没有说出口的爱情(the great unspoken love between them),就必定落泪。情感戏反而容易宣泄,难度级数高的,除开那些看似平坦的家庭絮叨,再就有埃莉诺对玛丽安爆发那场:“你又怎知我的心?”(What do you know of my heart?),表层喷怒火,而姐姐其实不愿对妹妹发脾气,用爱玛的话,“她都不清楚该怎么办”(...and doesn't know quite what to do with it)。从演员角度,如此多维心声,真无法确定怎么演才好,于是只得拍几个版本,由导演筛选。这么紧贴的领悟,恐怕也只有诉诸表演时着意体谅,方才握住,否则,不过字行间的泪花罢了。
正迫于文字与图像两重逼仄,爱玛对人物的理解,也远远超出泛然的读者观者。好比她认为爱德华、埃莉诺彷如十八世纪古物,气质类蒲柏而疏司各特,玛丽安却映射十九世纪中叶,每分寸都张扬理想主义的浪漫。极敛极诞,看似不近情理,却和残酷反派好比范妮、露西、威洛比所揭开的丑态打个平手,两两均衡,撑起全书。我一直认为《理智与情感》的男一号爱德华不够丰满,爱玛的态度亦然,她更担心由于爱德华与布兰登上校戏份隐晦加稀少,观者也许感受不到他们的情意。唯一贯彻始终的,倒是威洛比,爱玛说,这个角色是全剧中唯一的立体男性,他也成为简小姐后续名著里那些迷人坏蛋的滥觞,好像弗兰克.丘吉尔(《爱玛》)、威克姆(《傲慢与偏见》)、亨利.克罗福德(《曼斯菲尔德庄园》)。
后卷日记的笔力,显然比前面的剧本松弛得多,多半临场速记,或在睡意浓稠却失眠的夜晚写成。也无妨视作一本花絮集,囊括了拍摄前角色学习、礼仪训练、头饰、服装、天天把“身子板得犹如半烫熟的意大利面”、戒掉一切二十世纪外媒环境,等等。拍摄过程中,一个很险恶的因素在天气,而这里,就显示李安的定力了。爱玛.汤普森笔下,他不徐不疾,稳健从容,对色彩、拍摄角度别有讲究,总能将镜头指往更细柔微妙的方向。她风趣地形容他是个矛盾体,明明练太极却微驼肩背,不在同一时间沉思与吐烟圈,毫无赘肉却特能吃,四十岁的人看来才三十岁。我以为如把爱玛速写再扩充几句,便可单辑李安妙语了,比如,“这个国家到处是范妮”(This is a nation of Fannys),“外景必羊,内景必狗”(Ang wants sheep in every exterior shot and dogs in every interior shot),“英人演戏大大优于英国食物”(The acting in England is much better than the food)。
她也不错过形形色色同侪,忠实记录他们的当下。发音特别古雅如罗伯特.哈代(Robert Hardy,约翰爵士饰演者),时冷静时奔放、前途无量的凯特.温丝莱特(Kate Winslet),冷不丁冒几句黄段的吉玛.琼斯(Gemma Jones,扮演达什伍德太太),拍教堂结婚戏趁间歇歪在长椅上打盹的休.格兰特,以及甫出场就先演婚礼段落的阿兰.瑞克曼(Alan Rickman,布兰登上校)。他一句别扭抱怨,我读了真要笑喷,“你倒试试呀,我还一场没演呢,就结婚了,后头还跟着你们这拨人..."(You try it, I haven't played a scene yet and I'm already married and being followed by you lot...”。
我读书时,不断叹服爱玛.汤普森多面多姿。她是精细的读者,精辟的编辑,优质的作家,细腻的演员,还不吝掌声,哪怕私己日记,也往往靠边站,把溢美之辞,领衔文字,让给其他人。她心细,善感,入戏迅速,爱自责,又像埃莉诺一般低调识体,挑起拍摄初期融畅关系,润滑组员的要务。她编写了最精彩的《理智与情感》,深得简小姐充满暗喻、平衡匀定的原貌,经李安太极推手具像附体,披上理性外袍嵌刻感性心脏。这三者站在不同时空牵起手,我若冠之以“灵魂盟友”(Âmes Soeurs),当属恰如其分。

可参考我以前为这部戏写的你好,爱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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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新大陆时,我们临时把小虫塞进临近一家幼儿园。她英文程度为零,天天靠别人手口并用。有一次我问老师荐几本浅简语音书,她便指与我一盒名叫Leapfrog的DVD,夸它幼教如何好。我于是凑近伸手,那一边老师握死死,拉锯好几回,我只得说,请给我看一眼行不行。那时候我不知道scholastic出版社定期发书讯单,也没办图书卡,在书店、百货店玩具档都留意过“跳蛙”系列,甚至它的游戏机,它越说人性化,我越觉得机械,偏偏不喜欢。不足一年,小虫已经自己读英文小书,我仍然没碰“跳蛙”,是更加不必要了。
我以为早已忘干净争抢资源这码事--哪怕只限于一个假想姿势,读梁文道《读者》之《失书记》,忽而又想起来,大概物累累人,总是不大愉快。所以我一向撇得干干净净,教导小虫“物虽小,勿私藏”,主要说心理,自己的私心就受不了,再由别人误会,一并承担他(她)的心病,不划算。书籍尤甚,人家的书我不爱借,对我的书--哪怕儿童读本,也不堪忍受招摇过后的漫长等待。梁先生能出凑于他“最有意义的书”愈十,贡献友人书展,这在我已是难于想象的慷慨。书丢了,耿耿介怀,书写一篇以慰心胸,这也算最持平守礼的反馈,换做我,不定闹多大脾气。我完全可以体谅这样的痛,哀悼原本互动着的“一个世界的消逝”。间或观看《开卷八分钟》的人,对《读者》的不少篇目,一定不陌生。温习也罢,知新也罢,我翻来翻去,折叠的页码,大都不单纯谈书或外逸旁思,一定煲了点人与书的情感在内。梁自己承认,他下笔极速,大约是香港速度吧,我看书时,感觉得到这种速度,是以并不见得多么美。然而在书人环节,极速刮擦下,并非冷静的说理,而是火花,热意潮生。好像谈《书天堂》、莎士比亚书店、陈子善、罗志华、蓝姆、董桥--虽然我不清楚如若董桥“就在我楼上”,我还能否握稳一捧报纸,--再有这篇,谈书的得失。
近来遇到一些事,真正使我意识到,读书不是不奢侈的,宜温的内外经营、位置、灯光、甚而坐卧姿,缺一不可。越处动荡,越分一瓣心读书,我很多年前便如此,最不安分的年月也一样,的确不乏凌锐斗志,软安精神的效果。不过人心的崩溃,往往只得几秒,那短短历练,后遗无穷,山河变色,天地无光,我至今都没有找到调试极端情绪的好方法,而书籍,一定不是这样时刻的首选,因为答案在我自身。
个人之外,尚有时代家国。自己难于保全,顾不得身外的书,又能奈何国家、文化这么抽象不讨好的概念吗?即使暂时平展的时候,家里寄书都要计议良久,去年初去年初摘要封箱的书,寄之前我又回筛一遍,尽量把当时动心update到现在的状态。拿到手颇有些旧日珍藏,我大概原拟择日再读,可是真地翻开,有时又不免犹豫,陪在我身边,这果然是对它最好的处置吗?我是否还攒留丝丝读它的元气,抑或只不过头脑里一时热?所以《失书记》里提《史记》的伏生,提救书的郑振铎,“时予实窘困甚,罄其囊,仅足此数,竟以一家十口之数月粮,作此一掷救书之豪举......然予力有限,岂又能尽救之乎?戚戚于心,何时可已!”,我也读得戚戚然,不止戚然,简直满目血泪,挥臂而盈空。做个自私小我,都恁多忧顾,何况百分百利他,利看不到的千秋万代?
我现在读一些书,也会处理一些,给小朋友买书频率大大高于给我自己。那种盼望的冲动,外载到她身上,好像我总在预设一本经典图文营养她的岁月。网络书店拉长的wishlist,图书馆网页上码不完的bookshelf,这些都是遏制冲动的缓存。我缺乏的不是钱,而是对等情绪,分割而治的时间,稳恒静好的空间。我几乎从来不看别人的“得书小识”之类,自己也越来越摇摆,是用力收存,还是如梁,宽宽笑一笑,散了就散了罢。
付资当然仅仅点鼠标一瞬,足不出户就可以请回心疼已久的书,可问题在于,市侩一点说,消化反刍之前,它没有演化营收,还有负债之质,库存之体。即使读过的书,昨日重现的概率,也被挤榨得所剩无几,重读一本好书,似乎总在盘桓之后,趋于选择的末位。经年累月,它就在眼前,始终却碰不到,这不是不残酷的事。人之为人的时间有命数,为爱人,为爱书人的时限,更为拘窘,我每次从书柜上抽起一本,余书轻移,真仿佛叹了一声丧气,又好像轮盘上卡啦走时。我只道珍惜花月眼前,不晓得下一回何日再见,又或者再也不见,这是情深缘浅,终须一别,人人之间,也不过如此。
我偶尔写写读后的笔记,那当然无关乎书本身怎样,反而有点像对自己的记录吧。A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别忘了,这始终关乎读写的人螳臂当车的动作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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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电邮,看到几封陌生来信,spam之前多看一眼,标题都有Essays of Elia字样。我方才记起,我去过旧书网问书况,提了三个问题,页数、完整版还是节缩、插画作者是谁。开书店,哪怕隐身网络,大概也是斯文守礼的人,他们都给我详细回复。每一本都不一样,有一种古至1890年,店家说,由于历史太久,书页比较脆弱,但仍然可读。要不是也没有插图,我看到这话,倒真想买回来了。
我对《伊利亚随笔》薄薄的瘾,自然是被董桥勾起来,一次又一次,想不留意都不行,连拜访水都威尼斯,他的要务之一,都离不开问问老书家,有没有早版伊利亚。收在《今朝风日好》里那张Brock做的铅绘,把全神专注的淘书人画得惟妙惟肖,书商的表情很值得玩味,我以为condescending居多,不想画尾留了两行书里夹字:The owner...casting envious looks at them all the while,所以实际上很友善,是颇想交谈的样子。然而董先生的收藏,大抵来自“古籍书店”(antiquarian bookshop),绝非我辈可瞻观的层级,问路普通的“二手书店”(secondhand bookshop),效果不佳,并非每次都能撞到上一回拿到的皮面约翰生传,也是可想而知的。
伊利亚,及其后续,我原本打算在亚马逊解决,谁知新版风评一般,一扫页码也晓得一定节略过。转而去图书馆,又觉得这等散章,紧锣密鼓肯定读不好,最后还是去二手店,翻翻老古董,不找不知道,竟是真的难。董先生喜欢讲买书事迹,当日境况、天气、几米阳光、流动风云,他都记录,更别提让出宝贝的书商说过什么,一定要生动复原的,只要和书有关。
董先生旅英八载,遍访伦敦书肆,旧时藏集差不多五千册。他比拟丘吉尔那代人,说这叫“a few books”,我是不知何日收得五千甚至读完五千册英文的,所以他英文好,绝对孜孜用足功,如果指教晚辈,大大有资格,何况而今诸人围捧的书,其实不少,他都在文章里点过。我特别喜欢看他写坊间书缘,Julia Child到法国时,取道多佛港,Bill Bryson赴英工作走反向,均由漫漫海域缓缓丈量陆地形状,不比低空俯冲,是以印象深久,董桥的书话,也具水势,潺潺地沁出一个他的伦敦,让我向往的伦敦。
读拜亚特的《儿童读本》(The Children’s Book)近尾声时,我拿出《今朝》重来翻。因为我记得董先生提过童书装帧,尤其点了几本。像Ernest Shepard画《杨柳风》(The Wind in the Willows),我去年初读《迷装帧》那篇时,恰恰在看8月号《纽约书评》,其中Messing About with “The Wind in the Willows”一文附了一张舍巴特画的鼹鼠和老鼠河畔野餐的惬意姿态。那篇文章有考据癖,我看得比较昏,但确是字字疏理,居然完全漏了那张图,若非董先生提醒,可能就错过了。我对这本书,一直没有很深切的爱好,又该谢谢拜亚特在小说里累次敲打,这回重温董文,终于决定买一本给小虫作生日礼物。赶早不如赶巧,正好遇到百年纪念本,收录了舍巴特全部插图,贵一点也值得。舍巴特同时也是小熊维尼的初绘者,这一层我压根儿不知道的,当时也是对照董文去寻书。

舍巴特的小熊维尼
再如肯辛顿彼得潘,爱丽丝,我连带着也尽量找辅有精彩插图的、比如董先生提的Arthur Rackham的本子。我是半推半就翻看童书,有时候童话,有时候语音书,图谱的重要意义,事实上就是董先生告诉我的。童书本万象世界,人们交集必定渺小,然而优美图画,人人喜爱,审美伊始,并无需多么隆重的授课,就是这样一本本小册子,丰富色彩,简练线条,生动主题,能专注小朋友视线就够了。我之前无意中买过一本Barbara McClintock画小姐弟在巴黎的书,我不知道怎么好像无人在意这个作者,她的画传统工整,文字浅显,一打开眼睛一亮。后来我借她画的灰姑娘和姜饼面包娃给小虫至深印象,她前几天还问我重新借回来看。像那灰姑娘,麦克林托克所采系法国版,依循了凡尔赛宫及巴黎名胜的样貌,建筑式样尤其华贵挺秀,一看就古色古香的。也难怪小孩子的白纸板上落痕深刻。

拉克汉姆的爱丽丝
童书的文采,的确由拜亚特指点,然而突出视效,还是董先生带的路了。这是让我有点感动的地方,现在我很少看到谁来谈童书,连篇累牍的成人世界倒俯仰皆是。我没想到董先生读,而且很早,上世纪70年代他留英时就读与买,昂贵版本收不得还悬惴几十年,一旦盈握,便兴奋地写下来。他那种恋旧,那种对美好书籍的爱慕,我觉得真是纯然透亮,读之扑面清爽,也不由感染到他的快乐似的。
读董桥,获益也如散文一般比较散,此一时彼一刻,兴起捕捉念头时,往往也不过握得碎花。我之前常常提他,但常常也没有完整提他,因为是看不全的。我记得曾经说他译Colette,他做的蓝本是英文而非法文,他便直言“从英文译本做中文翻译,距离法文原著的神髓一定很远很远。”,自己经前辈提携,又只是卖故事,于是才做下来。我同样也见过明明二传,还大喇喇以为英文的本子就是高于法文本的说法,同样是译界尊长,调子是很不同的。这回,重看董桥写丘吉尔一文,发现他真地罕出恶言,哪怕不认同某人观点,比如某作家以为当年一干老臣子其实并非绥靖,也不乏斗志,他不会抡杆子,轻轻悄悄一句,可惜这位生得晚,没有亲见丘首相铮铮而落寞的背影,立场便分明了,而当日势如水火之局面,也宛在纸上。
不刻薄,言语有度,就事谈事,我以为是董先生很大的一个优点。看样子他挺喜欢好刻薄的毛姆的,但我觉得他气质似乎更像他多次提及,从“半生不熟啃得兴味无穷”到一生相随的温宽渊雅的查尔斯.兰姆。他说抬举兰姆为十九世纪“最伟大的文评家”优点过誉了,他文章好在“独厚的爱心,独秀的锦心,独步的文心,论诗论文只是零零星星散见于他的信札之中",这像是说他自己,不见得要多深刻,却是感情恬淡,文采崭然,笔底乾坤清。
因为董桥,我想看一看兰姆的伊利亚,这实在很自然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