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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阑人静,睡前翻看《举世公理-- 三十三位名作家论为何读简.奥斯丁》(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33 Great Writers on Why We Read Jane Austen),倒并非报刊上小豆腐块,一天读一两篇,养心怡神,像不间断的热茶疗法。
我很难专心一意对待一位作者,读完书再狗仔背景资料的更加稀罕,这本论集却至少有三四位我已经二轮狗仔过,比如A.S.拜亚特(A.S.Byatt)和心理专家伊涅斯.索德雷(Ignês Sodré)双声聊《曼斯菲尔德庄园》--我以为这篇长录对《曼》的解读玲珑剔透面面俱到,伍尔芙(Virginia Woolf)著名的普通读者看奥斯丁,大卫.洛奇(David Lodge)谈《爱玛》,毛姆(W.Somerset Maugham)谈《傲慢与偏见》--当然他八卦的远不止《傲慢与偏见》,且中文读者最好再读一遍原文,浓郁的下午茶间闲话气质,很可爱。无论游魂,还是健在,他们关于简小姐的窃窃语声在深夜的纸上悄响,温文陈述,不声讨强辩,也比较讲究尺度,不会出现“成为简.奥斯丁”那类无谓,虽然我只间或折了几页,拼不拢散碎印象,总体却有旁听资深简迷会的荣幸。
既然参加简迷会,与会人最好先有几个跃跃然想法,或称之为成见,关于作者,作品,人物,版本,背景,装帧等等,有时候发言者和读者热烈握手或全不买账,激起思绪浪花,直捣深埋于你记忆的小节点,较之默然接纳,印象是辙痕数重。好比牛津出过一套奥斯丁作品集,编撰者是学者兼超粉R.W.查普曼(R.W.Chapman),我一早知道里面有插图,但为数不多,也谈不上情节绘画,多为时景风物,相当于资料图,故此不太关心。尽管后来翻若干企鹅,尾录无一不囊括版本之间的细微变化,勘定依据,正是查普曼,我对他的影响力,仍旧低估。直到看见《举世公理》里E.M.福斯特(E.M.Foster)的啧啧赞叹,他以《曼斯菲尔德庄园》为例,认为语义模糊如‘how always known no principle to supply as a duty what a heart was deficient in’,若起笔改为‘now all was known’便至少捋得下来--虽然又有探究家以为该句从范妮视角批评亨利.克劳福德,不应该等到“如今”,才“一切昭然”,故当另寻措辞。又如《傲慢与偏见》起篇不远基蒂的话:‘I do not cough for my own amusement,’ replied Kitty fretfully.‘When is your next ball to be, Lizzy?’,以基蒂对舞会的热衷,这末一句非常不合情理,原该隔断来另叙一行,发问人是贝内特先生才对。凡此排雷修路的细累活,一笔笔皆出自查普曼妙手,福斯特感激涕零。他甚至还专门表扬了查普曼甄选的插图,反面教材恰是我很喜欢的休.汤姆生(Hugh Thompson),看得我有点惊异。不过确实提醒我也许轻慢了相当重要的版本,是该一一比较才好断优缺。
这本评论集的入围文章可谓高下良莠,既包含重度学究味如莱昂内尔.区瑞林(Lionel Trilling),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也有比广告语更炫跳的丽贝卡.米德(Rebecca Mead);写肺腑感悟,除了福斯特,大约无人能出阿兰.德.波顿(Alain de Botton)之右;纹枰论道,把作品拆解开,像伍尔芙,拜亚特,戴安娜.约翰逊(Diana Johnson)一脉手工密缝;我个人倒比较希望出现一个奥斯丁之后小说作者的大汇合,他们论涉技术,但不至于太学府,也写几笔风月,却不会频拾牙慧。毛姆的一篇,有点这种意思,不过“寓教于乐”过了头,我是统共笑了一路。
他起笔平叙简小姐波澜不兴(uneventful)的一生,老说书匠的语势十足,和对象的距离,用词轻重,停顿分寸都恰宜。同类操作,合集内金斯利.阿米斯(Kingsley Amis,据说是专钻创意叙述技艺的)的,就相对好莱坞,刻意有余了。“看官且听”到底,煞尾处曝料奥斯丁侄女范妮诋毁姑姑的一封信,资料源自坊间咬耳,无论从哈粉狗仔的灵敏嗅觉,还是他对整个事件气氛的营托,都宛然纸上,非常八点档。毛姆系“春秋笔法”圣手,我还没看过他对其他作者写评议--这篇倒拿狄更斯垫了一回脚,对不懂欣赏奥斯丁幽默的斯哥特爵士,也颇夹微词。幽默,也许算得上他与简小姐的相契点,也难怪他会透过她相对干枯的书信,逐句读出笑意。不过如果奥斯丁的幽默充当了缓释犀利的柔顺剂,修润后的行文可谓八面圆通,毛姆的,则还是难掩轻嘲,所以哪怕他果如其所言那般欣赏奥斯丁,你还是觉察出,他不是不纡降的。他老实不给面子要去削一削她的肖像画,比照她的著作时,又简直有些气结地说破,她不擅长编造奇诡事件,《劝导》的路易莎为什么没有扑倒温特沃斯上校,反而从迎面位置几不可能地摔成重伤,而见多识广的温特沃斯居然吓傻掉,鞭以一沓foolish,clumsy之类,恐怕都不解恼恨。而同时,毛姆的好,或许也恰恰涵养在这么偶尔一线真诚洞见,比如诸多批评者一带而过却语焉不详简小姐的style,他却真正吃透她的作品,给她的风格拓下骨骼:
...Her spelling was peculiar and her grammar often shaky, but she had a good ear. I think the influence of Dr. Johnson can be discerned in the structure of her sentences. She is apt to use the word of Latin orgin rather than the plain English one, the abstract rather than the concrete. It gives her phrases a slight formality which is far from unpleasant; indeed it often adds point to a witty remark and a demure savor to a malicious one.
比毛姆的耐心品赏再更进一步,C.S.刘易斯(C.S. Lewis)总结简小姐的道德内核(the hard core of morality),或毋宁说是幽默本源,则是最清晰深刻的。他写场次比较(四部小说心理瞬间各选其一),人物性格优缺(范妮和安),井井有条推演至奥斯丁的喜剧之所以为喜剧,正在于她坚守着严肃的道德规范,甚而宗教般的虔敬,于是被放大的违扭细节,就变得分外可笑可乐。他也赞扬了她描画的务实谨俭的幸福之道,简易的舞会餐聚,读书闲叙,郊游到德比郡,再加上最根本:真心相爱,这就是幸福。这么温暖的笔触,一直持续到约翰生博士又一次被提起--我觉得这一段写得很棒:
...She is described by someone in Kipling's worst story as the mother of Henry James. I feel much more sure that she is the daughter of Dr. Johnson:she inherits his common sense, his morality, even much of his style. I am not a good enough Jamesian to decide the other claim. But if she bequeathed anything to him it must be wholly on the structural side.
《举世公理》的辑总,大约从漫笔综述到分治各种小说。伍尔芙那篇详谈过《劝导》,靠近尾页,重来翻一翻,好像还浸着昨日心水。我阖上书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跨越小车库的纸箱海,找出David Shapard编辑并注释的Anchor Books版《劝导》。串听读简人意见,总是难免见树不见林,心里更怀念大神本尊了,正如E.M.福斯特所言,常去教堂的人极少留心神父说了些什么。再多口水,也难匹及简.奥斯丁本人的传世佳作,是要像大卫.洛奇提倡的,读之再三,沉思其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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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蒂格鲁小姐的大日子》代序--亨莉艾塔·特维克罗斯·马汀 - [西风]
2011-10-31
意闲的话:谢谢《上海书评》陆灏先生和上海译文龚容小姐,把一个很小的偶然变成一段延续。我没有什么翻译经验,也因为我人在国外,整个改定过程并非完全顺达。所有不足,都是我的错误,如有机会,一定一一改正。谢谢读者。
《派蒂格鲁小姐的大日子》(1938年初版)是《灰姑娘辛德瑞拉》的一个迷人的变体,它由佩塞芬妮出版社重新印刷出版,这件事本身也类似于一则童话。
我记得我最早读这本小说时才十来岁,因为那是我母亲最喜欢的书,她常捧读在手,如今回想起来,那不单纯是为了寻个发笑与做美梦的去处,而更在 于就许多方面而言,身为中年穷家教的派蒂格鲁小姐,活脱脱映衬着我母亲本人。她是个单身母亲,在那个年代做单身母亲会遭遇到不少困难(我生于1942 年)。她做过家庭教师,做过厨子,还做过一间小型私立学校的校长;她薪资菲薄,又没有多少亲戚朋友,前途渺茫。
可我母亲却是个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她最喜欢的书也表明了她的这种坚定信念: 一切终究会好起来,事实上也确是如此。所以,我是伴着《派蒂格鲁小姐》这本书一同长大的,后来它还跟随我去牛津念书,在我作为一名大学讲师在伦敦扎下根来 的岁月中,一直陪伴着我,直到我在剑桥退休。在那儿,有天我不经意地把“妈妈最喜欢的书”借给另一位学者,她读得兴味盎然,还在教学时提到它,甚至在某个 阴雨天跑进大学图书馆里把它重读一遍,让自己快活起来。
由此可见,《派蒂格鲁小姐的大日子》值得推荐的,显然不单单是它宣扬要爱国爱家的那一点;大约两周以后,恰逢另一个阴天,《佩塞芬妮季刊》躺 进了我的邮箱,我读到该社正在寻找一些选题方面的建议,便欣然发了一封电子邮件,之后,便揣着我那宝贝的家藏本,亲往大萨顿街。这本小说再次受到热忱礼 遇,我也受邀作序。“多有趣啊,”我想着,信心十足地折回大学图书馆: 温妮弗瑞德·沃森写过六部小说,成书时间均在1930年和40年代初期,我毫不怀疑我能轻易找到我感兴趣的有关她的一切。
可是不妙得很,我出师未捷,与她的作品相关的评论世面上很少见,梅休恩出版社的档案文件二战时都遗失了,正统资料里也未详列她的生平,简言 之,我一无所获。后来,我从图书馆翻出她的小说初版本的外封套,有个封套上记录着沃森小姐在成为小说家之前,曾供职于纽卡斯尔市,是名打字员。我们赶紧致 电纽卡斯尔中央图书馆,可是,尽管管理员很殷勤,他们除了抄出一条记录,告诉我们一个夫姓和一处1974年登记的住址,仍旧提供不了任何细节。我们于是求 助于英国电信,拨了一连串与之相关的号码,询问温妮弗瑞德·沃森小姐的下落。令我们大喜过望的是,响起一个沉稳的带纽卡斯尔口音的声音,“我就是她”。
于是,我们约好了进行一次面谈。我前往纽卡斯尔,与温妮弗瑞德·沃森聊了两个小时。她虽已93岁高龄,却仍一个人在杰斯蒙德生活,她差不多一 辈子都是这么过的;她活跃、风趣、富于洞察力,也正如她的书留给人的印象。她声称自己过着一种相当普通恬淡的生活。不过六部小说中,她最喜欢的始终是《派 蒂格鲁小姐的大日子》。
温妮弗瑞德·沃森生于1906年,家境殷实,她父亲在盖兹海德拥有一家商店,在纽卡斯尔拥有三家商店,服务的顾客皆为劳动者;沃森向我解释 说,在那个年代工人们觉得进城区中心的“大商厦”很不自在,因此在各个分区都有属于工人们的商店。我想这或许能帮着解释反映在她小说里的,比如紧跟着《派 蒂格鲁小姐的大日子》面世的《三级跳》(1939年初版)里面,那种对城镇工人阶层的贫苦的深刻同情。然而对温妮弗瑞德这样一位待在战前的杰斯蒙德的年轻 女子来说,生活是无忧无虑的: 她有两个姐姐,一对双胞胎弟弟。温妮弗瑞德与姐姐就读于坐落在贝尔维克沿特威德河方向的圣若楠寄宿学校,此后,她升学至商贸学院,毕业后成为文秘。温妮弗 瑞德的第一份工作很轻闲,几乎无所事事,腾出大把时间来读小说。一天,她的一个姐姐问她在读什么,她说全是些糟透的无稽之谈,换她自己写会好些,她的姐夫 便劝她照这条路子走下去……她于是真的这样做了,花费早晨的工时,写成了她的第一部小说《四脚朝天》(初版于1935年)。
她的第二份工作能匀给写作的时间就少了,《四脚朝天》的稿本也被晾在一边,直到她的姐姐很偶然地读到一位文学代理人征募新锐小说家的启事。温 妮弗瑞德听从家人劝告,对代理人说她手头已有两部小说的定稿,并一口气又签下写四部新书的合约。这子虚乌有的第二部小说随后也被她写完了,温妮弗瑞德原定 于1935年6月的婚礼,也提前到1月举行,即为了让她投入整整一个夏天来专攻新作: 《不成双的鞋》(1936年初版)。婚后,温妮弗瑞德继续以本名写作,她的丈夫似乎引以为豪,很支持妻子的文学事业。
《四脚朝天》作为一部时髦的乡村小说——丝黛拉·吉本斯1932年写就的《寒凉舒适的农庄》模仿过此书的风格——立即为年轻的小说家奠定了声 誉: 所有的书评都被这则围绕着两性间的嫉妒、情杀的阴寒故事所郁结的幽怨力道触动了,人们更惊叹它的作者如此年轻,翻一翻报纸上的宣传照,那上面是一位名不见 经传的端丽女子。梅休恩出版社在当时纽卡斯尔最豪华的蒂里饭店,专门给《四脚朝天》举办了一场首发午餐会,这也是有史以来伦敦的出版商第一次来这座小城主 持如此盛大的宴会。当地报纸争相刊登这位新锐作家的玉照,达官显要云集一堂,而当时梅休恩的执行总编、古典主义学者E·V·里尔,甚至亲自北上,为温妮弗 瑞德·沃森致辞。之后电台改编连播了这部小说,第二轮《不成双的鞋》的专场午餐会又于1936年在蒂里大饭店举行,该部小说的故事背景就是19世纪中叶的 纽卡斯尔,同样好评如潮,被视作前途无量的青年作家的佳作。
在发表了一部乡村小说和一部历史小说以后,温妮弗瑞德·沃森的下一部小说很戏剧性地改变了方向。拿到《派蒂格鲁小姐的大日子》手稿的梅休恩出 版社的编辑多少吃了一惊: 他们原来期待的系老瓶装新酒的“女性小说”,在怀旧的田园风光里如火如荼地铺展情节,而绝不是发生在伦敦西区,混合着家庭教师、夜总会歌手、可卡因、鸡尾 酒及轻喜剧等诸多元素的幻想小说。温妮弗瑞德显然为自己抗辩过,并忠告梅休恩他们错了,可她不得不再写另一部乡村风情浓郁的小说《遥远的北方》(1938 年初版),当地的一位书评家对此书并不买账,抱怨某些对话与情节读起来既不通情理,又凸显色情意味,以至弱化了精巧布局本身的价值。两本小说同在1938 年出版,《派蒂格鲁小姐的大日子》受到了肯定,这证明了作者是对的。此书出过美国版,还被翻译成法语。1939年,温妮弗瑞德·沃森甚至还答应了出德文版 的要求,她回忆说,她刚复了信,就意识到等信到达时,恐怕英格兰与德意志已经开战。她的预见再次应验了。
致使那位书评人谴责《遥远的北方》一书串了色情味的原因,本来也能令读者害怕去读《派蒂格鲁小姐的大日子》。温妮弗瑞德·沃森之前的作品中不 存在任何铺垫,能帮助梅休恩出版社审读她稿子的编辑来适应她骤变的风格,让人叹服的,是伴随滴答走时框架的纯粹妙趣、轻盈喜味以及瑰奇遐想,我以为,再没 有别的脚本比它更接近弗雷德·阿斯泰尔主演的影视剧了。情节上的起伏巧妙而自然,《派蒂格鲁小姐的大日子》也堪称迷人的甜姐儿了: 派蒂格鲁小姐本人的道德观无懈可击,然而她学会了弃守立场,转而欣赏她的两位导师,亦即与几个情人纠缠的拉福斯小姐(或许她还生了不止一个、也许两个私生 子)和伦敦城最佳美容院的店主杜伯里小姐,她曾经说,“如果你拿出‘要么结婚要么拉倒’的架势,男人们通常会给你婚姻。我很幸运,我给他灌了迷魂汤,可惜 他撵不上我。他得到一块不错的墓碑,我则得到了美容院。”如此游走下去,鲜活的对话、不把玩方言,也不讲究夸张的内心轨迹: 一位小说家由此摸准了属于她的文风。光怪陆离的30年代夜总会、熠熠生光的晚礼服、打理得叫人目眩神迷的男人们,都被这本书刻画得惟妙惟肖,也被玛丽·汤 姆森的细腻铅笔插画描绘得活灵活现。然而,其实温妮弗瑞德·沃森一生都不曾踏足夜总会,“你写作的时候,如果事物感觉起来不离谱,那么读者就会信以为真 了。”她对我如此说。
大战爆发之际,温妮弗瑞德·沃森已经完成了第五部小说《三级跳》(1939年初版),作为辛德瑞拉题材的另一变化,它糅合了以同时代城镇惨状 为基调的环境和《派蒂格鲁小姐的大日子》派生出的达观幽默,并一如后者,成为历久不衰的佳作。她的最后一部小说,兼顾谋杀、悬疑及心理分析,定位在当时的 上流社交圈与邻近乡村,发表于1943年。
这最后的作品《离别遗赠》,温妮弗瑞德·沃森把它献给婆婆,借以“感戴她的诸多仁慈”。可是,献词的背后,却暗示着她对写作的离弃: 1943年以后,温妮弗瑞德·沃森再也没有出版新书或重拾隽笔,除了一卷120页的现已遗失的未完成小说稿。导致这一切的原因主要是环境,而非存心而为: 战时的一个夜晚,温妮弗瑞德独自在家,小婴儿凯斯不愿待在楼上的游戏室里,于是她把他抱下客厅。她记得她看着他歪进长沙发椅哈哈大笑,随后听到轰炸声: 凯斯的房间里,壁炉被掀入他的小床,比邻的几户,好几个人都被炸死了。改在楼下玩的小凯斯却幸存下来,长大成人,结了婚,并有了两个孩子。那个时候,轰炸 即意味着无家可归,不过温妮弗瑞德却回顾道,“那种岁月,我母亲辈的女人根本不会独立生活,她们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她的婆婆领着一个出嫁的女儿搬进温妮 弗瑞德的家,沃森太太又跟着搬来随女儿住。那就是写作生涯的句点了: 温妮弗瑞德娓娓道来,一点也不悲伤,倒是非常就事论事的口吻,“如果你不能独处,你是写不出来的。”六年之后,当她重新拥有自己的房子时,时机已逝,而她 也似乎没怎么抗拒就放弃了,她视写作为生命的另一段光阴里的往事了。
虽然她的六部小说可以归为两类,三部设定在19世纪的北国乡间,另三部则属当代,依次阅读它们时,你会发现很显著的一个特点,也就是它们彼此 大异其趣: 乡村型、历史小说、喜感的幻想、“穷丫头攀高枝”,以及剪不断家庭纠葛的战时谋杀案。不过它们都共享了一定的主题,同为当时典型的“女性小说”,因为它们 都关注女性的生活、她们如何渡过难关、历经考验直至无一例外获得幸福的结局。
今年早些时候,当我们见面时,温妮弗瑞德·沃森很肯定地认为,女人读女性小说,男人则读男性小说,这种情形在她写作的年代比如今也许更具有普 遍性。她的作品是以剧情来推动的: 落笔之前,她已明了将会发生什么。本质上讲,它们是好读的故事,自图书馆借阅复还的那种书,正像当温妮弗瑞德第一次说她可以写得比那种书更出色时、她自己 正沉湎其中的那种阅读一样,家人劝她尝试,便开启了之后的道路。在许多方面,温妮弗瑞德·沃森的乡村小说为凯瑟琳·库克森开了先河,后者的小说描述女性成 长奋斗,以及家庭冲突,意欲凌驾传统与律令,同时拨给女性生存乃至赢得幸福的空间。我未曾搜集到任何证据证明年轻的库克森读过温妮弗瑞德·沃森的小说,然 而仅就1930年代温妮弗瑞德·沃森的作品在纽卡斯尔红极一时,广为流传的程度而言,如若库克森未曾品读,倒是奇怪了。
这些小说共同的主题在于让女性拥有第二次机会,让她们适应变局,走向新生,正好像温妮弗瑞德·沃森对不同类型写作的尝试: 调舵扬帆是作为作家的她的一大特质。最后,她转变至不再当作家了,我对此很遗憾,但在她看来却不。她对我坦承“我度过了非常快乐的一生”。而透过《派蒂格 鲁小姐的大日子》,她写了一部非常快乐的小说。
亨莉艾塔·特维克罗斯·马汀
2000年于剑桥 -
伍 迪.艾伦在电影《午夜巴黎》(Midnight in Paris)里提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什么时段的巴黎是最好的?或者说,你愿意生活在什么时间的巴黎?这个问题如果继续外泛,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曾自问,我 希望活在怎样的时空,与谁为伍?回到英雄俊杰辈出的过去,抵消浑浑噩噩的现在,大概是统一作答,提供了某种顺势疗法,模糊解决人们不安当下、困顿僵局的焦 虑,虽然安步当车、箪食弊衣、月移阶下、古风荡堂等等实际情状可能同诗意栖居差距万里,摩登人类进化娇贵,未必能素心应对。
伍迪.艾伦的答案具有很强的主次,他显然非常认可男主角基尔.潘德频频穿越上世纪20年代,与海明威、菲茨杰拉德、斯坦因、毕加索、布努埃尔等文艺 大师夜游,是为“流动的盛宴”,美女阿迪亚娜则稍稍错车,崇拜印象派名家渐丰的动荡世纪末,暗中追查基尔的小法侦探呢,他的潜意识里最辉煌的,也许在金色 的凡尔赛,倨傲的太阳王朝?从情节安置看,让阿迪亚娜“更复古”,多少是为了支开她,免得基尔和她黏一起,坑越挖越深跳不出去,小法的路易王片段,则纯粹 搞笑。于是余类障眼而已,令伍迪.艾伦午夜梦回的,其实只是基尔的好运。
不过这样一来,脚本作者就变成了海明威。他那本著名的回忆,的确撑起了相当的电影环节。比如海大师为菲茨杰拉德绊缠家事,难于创作而忧心--甚至还 叫基尔捡到其妻跳塞纳河的场面,--完全如从书中拓下来。《丧钟为谁而鸣》式的对白,关于爱情与死亡的观察,对斯坦因鉴识力的信赖,各色人物的漫画出没, 皆隐约有痕。属于伍迪.艾伦自己的迸发,倒是寥寥,除了那段热忱的“Paris is the hottest spot in the universe”,其余并未连贯生势。而且男主角抛开了他所处时间点的一切繁难:逼近的婚期、挑剔的准岳父母、缺乏共语的未婚妻、以及她高高在上的友 人,完全以虚无来抵挡实务,这好像有点过度超人类。看着黄斑胶片里不知谁谁扮演的名流荟萃,我好像一头扎进注满海明威脑波的冥想盆,喜悦是当然,却和伍 迪.艾伦本身没有什么瓜葛,他的基尔在二十一世纪巴黎被捏扁搓圆,这倒符合巴黎晴雨天空下潮来潮往的真实哀乐。
相比起来,我更喜欢伍迪.艾伦另一部和巴黎有关的电影《人人都说我爱你》(Everyone says I love you),更喜欢他对茱莉亚.罗伯茨深深的陷落,随即茫然若失,那串长长的告白或毋宁说坦白,以及塞纳河边高难度的翩然起舞,都是绝对折线,是在偶然因子 中撞擦花火,既不疏远巴黎的文艺气质,又相当的艾伦化。巴黎,说到底,是方巨大幕景,个中众生,一律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不会因为聚敛在她周围的光环而超 凡脱俗。没错,海明威们早已成为巴黎的文化坐标,诚如阿兰.德波顿所言:Every skillful writer foregrounds notable aspects of experience details that might otherwise be lost in the mass of data that continuously bathes our senses--and in so doing prompts us to find and savour these in the world around us,行走中我们从一个地点的最大获益,可能正是先行人的独特经验贡献给它的刹那芳华,永恒盛宴。然而很可惜,伍迪.艾伦停滞在这场相遇的表面,无数惊叹 号升空,个性语言、任性挥手随处可拾,走马灯一茬接一茬,却无力进驻人心,末了在暖暖酒吧外落下不尴不尬的雨。他单想膜拜当年的金风玉露吗?可是海明威书 中有饥饿感、拮据、疑虑、读书、爱人、以及对自己不断的鞭策,巴黎将职业作家的真相无一例外展露给他,又适度容纳他,这沉厚的生活质量、无所不在的城市弹 性,我想才是巴黎之“好”吧。
基尔走出莎士比亚书店的一瞬,我想起《日落之前》(Before Sunset),浪漫恋情的续笔,也是从这家朴素老店摊开。不再有惊鸿一瞥,他只不过吞吐烟圈,在海明威坐卧过的位子等着也许出现的她,她只不过听闻书 讯,百般迟疑,终于从书架间隙看了一眼他。往日所有的风烟,一粒粒着陆在“活下去”这个大托盘上,处置之前,他们只共有几个小时时间。这就是巴黎,让人坠而不碎的大都会。旧年看过一出《密码已改》(Le Code a changé),人们隔着宽宽街道,地下楼上地大声交谈,眼色一变,情感风水也跟着变,直如桑贝的活画样,那也是巴黎。前些日子看《巴黎》 (Paris),既有法布里斯.鲁契尼(Fabrice Luchini),把“奢侈、宁静、享乐”的城市定位挂在嘴上,口若悬河,风度翩翩,却对实体感情,惘然擦边,又有患重症的罗曼.杜里斯(Romain Duris),以濒死的双眼眷恋熟悉的大城,而它居然不肯特优一次,住在他对街公寓的漂亮女生终究不是他的。这些都是巴黎深处的小回合,天天上演人间喜 剧,自然绝不完美,我却觉得,是趋于“最好”了。伍迪.艾伦描刻巴黎,倘若近似他琢磨纽约那么从容不迫,或干脆把巴黎也拍出纽约风格,好比他的《人人》, 那才是我一直期待的。 我想看的,说到底不是伍迪.艾伦在巴黎,而是伍迪.艾伦的巴黎。我们都知你喜爱这座城,我们都希望这城中有你。
片末 下起了雨,旧恋情浇熄,新冒险尚且路径不明。易位想一想,真是惨痛的处境啊。而这时基尔遇上了戛布艾拉,和他一样,爱听科尔.波特爱淋雨的女生--不必搭 乘午夜怪车就能触摸到她的头发、皮肤,他立刻收起阿Q脸,兴冲冲、书呆呆地开始邀约。又一次绝处生还,好死不如赖活地走下去,这个瞬间,我看到了老艾伦, 和他的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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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年夏天,《纽约书评》往我的邮箱扔过一份书讯,书名为《夏日书》(The Summer Book)。作者是以木民谷系列连环画及故事书享誉全球的童言大家:托夫.杨松(Tove Jansson)。我的好奇心不够热,温乎乎拖过一冬一夏,才找来看。首先又犯了一个错误,我以为《夏日》是本新书,实则《纽约书评》经典系列之一,所谓 Classic,自然沉积了时间价值。
此书汇集了发生在夏天环屿的小故事,确如封底推介所言,很可帮助你从日常事务中抽脱,换一刻心静情 娱。杨松的插画尤值一提,深谙布白之道,比如花果,她把树干抹去,只得斜斜逸出枝条,吐哺的花瓣、果种呈飘零态,远远是极简练的长河、落日、云山。这样的 画,本身即动起来的诗,看了感动,和木民的圆憨憨喜悦,又不一样。不过我读得有点半推半就,与其说叙事清爽,不如说清爽的背后颇寒冷,好像不断给读者浇凉 水。因为它更像纪念品,意味着某种缺失,比如母爱。
小主人公叫苏菲娅,她的爸爸像幽灵难得一现,年迈的奶奶撑起故事线,时常以祖孙掐架贯穿 始末。好比她俩杜撰威尼斯家庭那出,她们自制了迷你水域,暴风雨里被冲淹,奶奶于是想尽办法收整残骸,编说辞来安慰小孙女。配画里顶风前行的奶奶外形很刚 硬,看得出被风阻拉扯的力度,孤独,忧伤。奶奶说话孩儿气,时不时也有点负气,一筹莫展逼出来的恨恨味道。照说这是很暖和的相顾,可是我总不免吁叹,如果 不是奶奶,而是妈妈,那么所有笨拙,一切慌忙不到位的呵护,不更甜蜜自然得多吗?杨松写夏日流水,心里却遥想离世母亲的阳光吧。
另 一组与缺失母爱有关的故事,名头响得多,哈利.波特。我差一点忘记那个不断闪回、老生常谈的传奇开端,亦即莉莉.波特死在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下,同时以 古老魔法(血亲保护)换得儿子哈利性命,使他成为死咒下生还的第一人。《死亡圣器》影片下部,是透过斯内普的临终前最后一串思维碎花,我才回到生死现场。 斯内普说哈利长了一双他母亲莉莉的眼睛,小天狼星也说过一样的话,后者贯达朋友的浓挚追念,前者则爱恨情仇,纠缠一生。尤其当他的魔杖尖越起与莉莉一模一 样的守护神,悠然飘遁,时光加集的锐利刺痛大概也在这一点化之间,击中旁观人的心脏。
前几天看《哈利.波特的50个精彩瞬间》(50 Greatest Harry Potter Moments),意若思镜(Mirror of Erised)排位很低,只得47名,却是让我很难忘的片段。不知有没有我这样的读者,曾认真期待某一集里哈利父母复活,又或者小天狼星复活,邓布利多复 活。哈利父母的死是撕裂感,小天狼星如骑士落幕,邓布利多如恒星陨落,都是对哈利最重要的亲友,一个个归于寂寞,让人窒息。在故事的起点不远,尚且和平的 年代,对角巷银行不算丰厚的遗产,詹姆斯的隐身斗篷,初次得知父亲是个出色的魁地奇捕球手,以及镜子里抚在双肩上父母的手,足以诱发不小的泪潮了。然而号 称死亡圣器的所谓能召回亡灵的复活石,其实和惊鸿一瞥的魔法石也没多大分别,功效只抵幻影,不聚肉身,所以即使到了魔力的极致,人们仍然无法匹敌死亡。影 片再现几条蓝灰灰的魂影,无限轻柔哀伤,真正绝望。写哈利的J.K.罗琳经历了丧母之痛,糅合着想必她无法遣散的复杂情感,死亡这重形象并不比伏地魔方面的威胁轻松。
然 而恰恰是传承了“莉莉的眼睛”的弱小少年溃退了魔法界五十年来最浩荡的劫难,“莉莉的眼睛”的忠实友人、爱人成为了悲壮的无间战士。就是那一点点DNA代 码,有时候哈利自己听起来都觉得荒谬,它居然如此强大。笔意荒凉、画中有诗的杨松,以魔幻传奇征服世界的罗琳,和她托起的纸上影上的哈利波特,一律守护着 这种奇妙的生命脉络。
人的一生没有多大意义,外散影响力虚伪且有限。将母亲、父亲以某种爱的形式传递下去,这是为数不多的一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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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领导减肥,晚上不吃主食,只嚼青菜,啃水果。虫虫早睡,肉吃多了不踏实,爱翻腾,也吃得少。我偶尔良心发现,为他们弄点肉味道的素食改善一下,大小都喜欢。
卤汁豆干,差不多每周都做。北豆腐两盒(每盒约85克),切大条。砂锅盛高汤(如果没有,就做五香味的,清水烧开后下入喜欢的香料,八角,小茴,孜然等等),小火慢炖豆腐。提味的盐和上色的酱油都少放,汤汁收浓之后,咸度会提高。豆腐条染上薄薄一层酱色即可出锅。平底锅里喷几滴油--不一定是不粘锅,普通铸铁锅就很好用,将豆腐条一一列好,仍然是文火,逼出水汽,表面呈浓酱色有点小泡就是豆腐干了。这一步不宜快火,否则干脆的外皮会封住里面的水分,切开后还是豆腐渣。这种豆干自己烹制,比外卖干净,调味也随时变化。可以上冷盘,切成三角片,淋香油,拍花生碎,撒香菜末,味重的人,再浇红油就是川辣豆干。也可作烧菜辅料,炒米饭时剁丁丁也不错。
我一般夹进玻璃饭盒,冷凉戴盖,一周之内随吃随取。
某个周末,首次尝试的卤汁豆干
午睡虫折返出来,要合影
爆素鳝是一道上海菜,我有一次在上海过年,在姨家里吃过类似滋味,做了素鳝,整个味觉都充满回忆。我常看上海人蜜三刀的博客,尤其她开辟了素食频道后。不过也许她家没有小孩,或者为专栏写稿,食物卖相精致,但量份非常少,自家操作应酌情增加。素鳝实际上是香菇,挂粉收汁很像鳝鱼条,香菇的味道原本多调,吃在嘴里回转好几次,在素菜里是很常用的促香品,爆素鳝外酥里嫩,“肉”汁鲜白,有时朋友来家坐,怕他们肉吃腻了,也上这个菜。
做法如下:
1) 泡软的冬菇挤干水分,用剪刀沿冬菇外围,剪成筷子粗,小手指长的条;
2) 冬菇丝加面粉拌匀,抖散后入油锅中火炸1分钟,捞出后复炸1分钟至金黄酥脆,放在厨纸上吸油;
3) 锅里加1大匙底油,放姜丝爆香。加调料和50ml泡冬菇的水,大火煮开后转小火收浓汁;
4) 加炸好的冬菇丝拌匀,淋香油。吃时撒点白芝麻详情参考蜜三刀博客
再上一盘凉粉,周末充当早午餐,图个水饱。现在很少刮凉粉了,看一档节目介绍说正宗的川味应淋芝麻酱,自从我们家迷上杏仁酱,芝麻酱已经绝了货,所以只好将就白拉拉的凉粉了。别忘了,辣子,花生。











